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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乌政办[200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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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8-15 03:34:05 来源:乌鲁木齐市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26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乌政办?009?36号)已于2009??2日印发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政
乌鲁木齐市政庛/div>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9]194叶/td>
发布日期 2009-07-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9/div>
  《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乌政办?009?36号)已于2009??2日印发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9/div>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于2009??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授权的通知》(新政办发?009?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ldquo;现做现卖经营行为仍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废止,卫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重大问题时,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联合执法、/div>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nbsp;
地区9/font>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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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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