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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米粉米皮及豆腐行业专项整治的通告(遵府发?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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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8-08 04:36:02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82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市米粉米皮及豆腐生产行业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米粉米皮及豆腐行业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发布单位
遵义市人民政
遵义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遵府发?011?3叶/td>
发布日期 2010-04-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加强我市米粉米皮及豆腐生产行业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米粉米皮及豆腐行业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一、本次整治包括生产、经营和消费三个主要环节、/div>
  二、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遵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要求》,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遵义市卫生局、遵义市工商局、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遵义市环保局将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011?月至10月底对米粉米皮及豆腐行业进行整治、/div>
  三、检查生产、经营资格、现场卫生条件和设施,督促其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div>
  四、检查上岗人员健康证明,对无健康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上岗、/div>
  五、检查进货及销售登记,对来路不明的生产原料、尤其是使用陈化粮进行加工的,坚决依法查处、/div>
  六、督促各米粉米皮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B52/2004标准组织生产,豆腐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B52/5182007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消灭无标生产、/div>
  七、禁止在米粉米皮和豆腐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等物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div>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nbsp;
地区9/font>贵州
标签9/font>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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