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盐供应等工作的通知(万府办?011?7?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盐供应等工作的通知(万府办?011?7?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7-28 02:18:28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60
核心提示:近日,一些网站和手机短信传播谣言,谣传日本福岛核电站爆炸污染太平洋海水。我市也有部分不明真相群众相信谣言,导致市场上出现了盲目抢购碘盐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万府办?011?7叶/td>
发布日期 2011-03-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9/p>

  近日,一些网站和手机短信传播谣言,谣传日本福岛核电站爆炸污染太平洋海水。我市也有部分不明真相群众相信谣言,导致市场上出现了盲目抢购碘盐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科学认诅/p>

  一、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栏、横额等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消除干部职工和群众思想顾虑,稳定人心、/p>

  二、确保市场供应。市盐政办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到全市各个食盐供销点指导销售工作。市供销联社立即组织队伍,紧急调运食盐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食盐价格、/p>

  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商务、工商、卫生、物价、盐政等单位要加大市场监控力度,特别是食盐供销点的监控力度,引导群众不要大批量抢购食盐,对食盐经销商哄抬盐价的予以处罚、/p>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地区9/font>海南
标签9/font>食盐碘盐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008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