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收购条例》的通知(陕政发[1998]3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收购条例》的通知(陕政发[1998]3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7-07 08:59:06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04
核心提示:国务院于1998年6月6日以第244号令发布施行的《粮食收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建国以  来除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外的第一个关于粮食问题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粮食收购工作在全面迈向法制化的轨道  上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各地正在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按保护价  敞开收购余粮、粮食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搞好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步伐。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条例》的颁布施行,无论是对当前还是今后的粮食收购工作,都具有十分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
陕西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陕政发[1998]32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于1998年6月6日以第244号令发布施行的《粮食收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建国以  来除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外的第一个关于粮食问题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粮食收购工作在全面迈向法制化的轨道  上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各地正在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按保护价  敞开收购余粮、粮食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搞好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步伐。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条例》的颁布施行,无论是对当前还是今后的粮食收购工作,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努力把我省粮食收购工作提高到新水  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9/div>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增强全社会依法进行粮食收购的意识。《条例》为搞好粮食收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让全社会了解《条例》,才能确保《条例》的落实。贯彻落实好《条例》,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扎扎实  实地做好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一是各级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和粮食、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银行、税务、物  价等有关部门认真系统地学习《条例》,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收购粮食的自觉性,做到公正司法和严格  执法。二是乡(镇)政府和粮食收储企业(粮站、库)要密切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粮农宣传《条例》,让粮农自觉把粮食卖给有收储资格的粮食收储企业。三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使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大力支持粮食收购工作。各地还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条例》纳?ldquo;三五普法规划,真正把《条例》的宣传推向深入,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div>
  二、严格执行《条例》。各级政府以及粮食、工商行政管理、财政、农业发展银行、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切实  履行职责,按《条例》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实  行粮食定购制度,坚持粮食定购价、保护价的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敞开收购,掌握必要的粮源。二是实行粮食批  发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粮食批发业务,对未经批准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加  快发展和规范粮食市场,为粮食流通开辟畅通的渠道和规范的交易场所。三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粮食,必须顺  价销售,不得低价亏本销售。四是强化收购管理,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和库贷挂钩,防止收储企业多头开户,及时结  付兑现售粮款,做到除农业税外,不代扣、代缴其他任何税、费;乡(镇)、村干部也不得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  筹款、提留款及其他任何税、费。同时,对没有收购粮食资格的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一经  发现,除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外,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div>
  三、落实措施,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宣传贯彻《条例》必须从具体工作做起,认真抓好落实。各地  要积极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和《条例》的规定,尽快落实粮食定购制度、粮食保护价制度、粮食批发准  入制度、粮食资金管理制度、粮食顺价销售政策、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具体实施措施,确  保《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div>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ldquo;米袋?rdquo;省长负责制及其领导下的专员、市长责任制,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各地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主要  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制,一直落实到基层。各级政府要将粮食收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把当前粮食收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各负其责,抓紧抓好。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快粮食收购规范化的步伐。《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搞好今后的粮食收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住时机,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4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