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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粮食储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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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6-15 03:29:26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16
核心提示:为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及粮价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况下的粮食有效供给,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维护居民生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政?004?5号)和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的通知》(皖粮调联?004?02号)精神,市政府?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市级粮食储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宿州市人民政
宿州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9/div>
  为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及粮价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况下的粮食有效供给,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维护居民生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政?004?5号)和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的通知》(皖粮调联?004?02号)精神,市政府?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市级粮食储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9/div>
  一、储备和动用。参照城镇人口、外来常住人口和常年缺粮人口数量测算,原则上按照最?个月销?rdquo;需要,我市市级储备粮规模为20000吨,其中:市本级14000吨,埇桥?000吨。市本级储备分两年落实到位,今年安排7000吨,2005年安?000吨。品种限定为小麦,质量为国家标准中等花麦以上。宿州市粮食储备库作为市本级储备粮的承储库点。市本级储备粮粮权属市政府,轮换和动用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div>
  二、费用安排。农发行要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储备粮收购资金的及时供应。市本级储备粮发生的收购、储存、利息、轮换等费用,市财政部门要在当年预算中足额安排?004年市本级储备?000吨共需财政补贴84万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企。其中:收购费用28万元(每公斤?.04元计算),保管费?8万元(执行省级储备粮费用标准每年每公?.08元,今年按半年计算),银行利?8万元(每公斤粮贷款年息约0.08元,今年按半年计算)?005年市本级储备粮按?000吨加上当年计?000吨计算,共需费用补贴196万元?006年以后(?006年)正常储存期内的费用补贴每年为224万元,该项费用纳入政府当年财政预算,据实拨补。收购费用由市财政于收购结束后一次性拨付,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由市财政按季拨付给承储企业,储备企业与农发行据实结息。储备粮按规??年轮换一次,轮换补贴参照国家和省级储备粮的操作办法执行、/div>
  三、强化职责。粮食安全是关系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建立市级储备粮是政府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我市市级储备粮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通力配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粮食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市级储备粮的粮源,加强监管,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需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财政部门要在当年预算中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各项费用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给承储企业;农发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贷款、/div>
  四、相关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的通知》(皖粮调联?004?02号)精神,积极建立和完善本级粮食储备,安排各项费用补贴,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div>
地区9/font>安徽
标签9/font>突发事件粮食生产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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