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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厦府办?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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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5-22 02:30:44 来源9a href="http://www.xm.gov.cn/zwgk/flfg/sfbwj/200810/t20081007_279867.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32
核心提示: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
发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008?15叶/td>
发布日期 2008-09-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9/p>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193.html">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领导亲自带队,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对我市奶制品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不留死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p>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br />

地区9/font>福建
标签9/font>婴幼儿奶?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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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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