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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有关工作复函的通知(闽质监食?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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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5-18 09:30:34 来源9a href="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bmwj/201012/t20101201_323012.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福建省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22
核心提示: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010?0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闽质监食?010?49叶/td>
发布日期 2010-11-10 生效日期 2010-11-1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p>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409.html">关于食品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010?0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br />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p>


地区9/font>福建
标签9/font>复函食品用香?nbsp;香精生产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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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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