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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质技监发?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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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5-11 04:07:44 来源:太原市质监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17
核心提示:为保障“五一”节日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局决定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太原市质监局
太原市质监局
发布文号 并质技监发?010?7叶/td>
发布日期 2010-04-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
  为保?ldquo;五一节日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局决定进一步加?ldquo;五一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div>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清除食品安全隐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div>
  二、工作重炸/div>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生产企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白酒、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节日热销食品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并按照辖区食品监管责任制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人、/div>
  三、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加大正面宣传报道的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安全消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案件,要及时处理,严格执法,并报告市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职责,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div>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地区9/font>山西
标签9/font>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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