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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的公?卫生部公?011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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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5-11 10:10:10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1104/ca9c9c9685284d95bcf11e8b40d91a7d.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东省卫生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264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009?9号)和卫生部、质检总局2011年第6号公告的规定,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指定工作,卫生部现发布关于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的公告、/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011年第11叶/td>
发布日期 2011-04-19 生效日期 2011-04-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http://www.gdwst.gov.cn/a/zcwj/201111289407.html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卫生部?部门〉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256.html">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009?9号)和卫生部、质检总局2011年第6号公告的规定,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指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生产企业建议指定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应当属于已经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或卫生部公告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食品用香料,不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div>
  二、拟提出指定标准建议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交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包括指定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参考的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标准文本应当包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其格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div>
  三、生产企业应当于20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可参考的,或虽然有参考标准但未在2011??日前提交材料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的程序制订产品标准、/div>
  特此公告、/div>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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