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746.html">酒类流通管理办泔/a>》,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全州酒类市场秩序,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州酒类市场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9/p>
一、检查时闳/p>
此次检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006??5日至4?0日,第二阶段?006??5日至9?0日,第三阶段?006?2?5日至12?0日,第四阶段?007??日至20日、/p>
二、检查内宸/p>
(一)酒类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其生产、批发、零售等许可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p>
(二)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采购酒类商品时,是否填制或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现象;散装酒是否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质量是否合格;糖化饲料企业生产的酒类副产品是否进入市场流通、/p>
(三)酒类案件卷宗是否规范,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处理、/p>
(四)其他违反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行为、/p>
三、检查方弎/p>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p>
四、有关要汁/p>
(一)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检查机构,负责本县(市)酒类市场的自查工作、/p>
(二)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p>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p>
(四)要严肃财经纪律,罚没款项一律存入统一账户,按时足额上缴财政、/p>
附件?nbsp;州酒类市场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doc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