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抚政办发?008?8?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抚政办发?008?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4-20 05:17:09 来源:抚顺市政务公开办公?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72
核心提示: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
发布单位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抚政办发?008?8叶/td>
发布日期 2008-09-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9/p>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必须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使我市奶站生产和经营秩序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保证我市生鲜奶和原料奶的质量安全,保护奶农的合法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即行动,把奶站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p>

  附件?nbsp;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br />

地区9/font>辽宁
标签9/font>婴幼儿奶?nbsp;专项整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