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我市有奖举报问题乳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p>
一?01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对一切可能藏匿问题乳粉的场所进行深入排查,坚决清缴问题乳粉、/p>
二、凡持有尚未销毁的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4日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主动上缴。对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p>
三、鼓励举报投诉。鼓励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举报。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确认在我市境内有生产、使用、销售、藏匿问题乳粉违法行为的,将给予举报?000元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p>
举报电话?2315 07138127506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