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大力实施城乡食品安全工程,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临澧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1、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品种。主要抓好肉品、酒类、蔬菜、米粉、纯净水、卤腊制品、腌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水果、奶制品、水发产品、大米、油脂、茶叶等15大类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熟食品和清真食品的监管。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相对比较薄弱的区域为重点,突出抓好县城周边和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三是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抓好学校食堂、餐馆等消费相对集中的场所,突出抓好“一店”、“两堂”(即宾馆酒店、学校食堂和农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2、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切实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100%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违禁药品;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蔬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二是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所有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制监督检验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突出抓好米粉厂的升级改造,从2009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米粉生产许可制度,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和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添加剂使用前的报批及备案管理制度。三是抓好流通环节。严格实行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切实解决全县范围内小食杂店、小餐饮店无照经营问题;全面落实市场巡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全县所有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重点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及鲜活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和农村食品市场、超市、集贸市场散装食品销售的日常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儿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实行退市、召回、销毁和公布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全县所有猪肉生产加工企业、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积极推行县城机械化屠宰场建设;强化酒类监管,坚决杜绝制售假酒行为,防止酒类中毒事件发生。四是抓好食品消费环节。严格食品卫生准入,县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100%,农村达80%以上,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餐饮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建立城乡红白喜事赈酒登记备案制度和厨师培训上岗制度,赈酒备案率达到95%以上,培训上岗率达90%以上;推进餐馆、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县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全县所有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面达95%以上;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全县中小型餐饮业分间操作、冷餐设施、餐具消毒等治本建设;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3、建好“四个网络”。一是建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推行部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形成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一名副职具体负责、食品安全股室(办)专抓的责任网络。二是建好食品物流配送网络。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发展食品经营连锁网点,建立食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年内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100个以上。三是建好消费维权网络。农村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一组一站”建立面达到100%,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设立企业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企业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四是建好食品检验检测网络。在对县城第一市场、朝阳市场、合口农贸市场及各学校、宾馆、超市等加强日常检测的同时,加大对水果、蔬菜基地及各乡镇蔬菜市场的监控力度,形成涵盖全县、涉及多个品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网络。
4、开展“四大活动”。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小组的作用,年内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0次以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以上,切实解决好无证照生产食品、生产不合格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问题。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巩固已建县城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成果,2009年在县城区新创建1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在全县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0家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每个乡镇(区)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每个村(社区)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确保创建活动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抓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和“9.15”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食品安全集中宣传,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在县电视台创建“食品安全”专栏,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辅导课,并利用网站、报刊等宣传阵地,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评选办法》,建立、完善企业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综合评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县食品安全办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调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或督导督察,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检查机制,下移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区)要加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2、强化舆论监督。要在抓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的同时,加强舆论报导对优秀食品企业、名优食品进行正面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反面曝光,要通过舆论监督,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政治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增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执法装备和设备,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条件,保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以及检验检测和监测经费,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