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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防止真菌毒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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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1-18 08:48:48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31
核心提示:现将总局《关于防止真菌霉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0]1337号)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津质技监局食监[2010]21叶/td>
发布日期 2011-01-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质监局及有关部门:
  现将总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840.html">关于防止真菌霉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0]1337号)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各区县局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及时将检测信息告知以小麦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上述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并?011??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同报送食品处(同时报送电子版)、/div>
  联系人:刘猛 电话(传真)?7182159
  附件??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840.html">关于防止真菌毒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doc
  2?a href="//www.sqrdapp.com/file1/file/upload/201101/18/08-52-45-57-105700.doc">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地区9/font>天津
标签9/font>超标生产加工环节毒素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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