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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潍政办发?00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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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1-01-11 09:35:41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417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div>
发布单位
潍坊市人民政
潍坊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潍政办发?004?38叶/td>
发布日期 2004-11-22 生效日期 2004-11-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332.html">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div>
  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和发展规划;审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部署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决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建立全市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对制售假劣药品重大案件的查处、/div>
  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工作职责为: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或督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div>
  各县市区都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并确定相应的办事机构。其中,未设立药品监督部门的奎文、寒亭、潍城三区和三个市属开发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可以设在区卫生局或公共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或公共事业局局长兼任、/div>
  附: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名单
  ?Omicron;四年十一月二十二?/div>
  附件
  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辛丕宏 (副市长(/div>
  副主任:张敦柏 (市长助理)
  玄承洵 (市政府副秘书长(/div>
  呙智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 员:王兆辉 (市发改委副主任(/div>
  田洪军 (市经贸委副主任(/div>
  庄道礼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甫民 (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敬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光武 (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现振 (市海洋与渔业局助理调研员)
  任守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振武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钦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中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洪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宋希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华先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家松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王建新 (市粮食局副局长)
  胡式华 (市贸易办副主任(/div>
  丁树明 (市食品行业办公室主任)
  尚作为 (市药品行业办公室副主任(/div>
  韩国庆 (市畜牧局副局长)
  刘晏鹏 (市盐务局副局长)
  吴 瑕 (潍坊海关副关长(/div>
  章红兵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呙智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光武、李洪亮、马钦超、任守功、宋希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div>
地区9/font>潍坊?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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