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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潮府办〔20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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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16 01:19:1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48
核心提示: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0〕2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潮府办〔2010〕38号
发布日期 2010-05-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0〕2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力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市食安办要抓紧制订下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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