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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晋政?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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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11-10 03:35:54 来源: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30
核心提示:为了保障我省蔬菜、水果、活畜禽及鲜肉、鲜奶、鲜蛋、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畅?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简称“绿色通道?。现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
山西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晋政?2004)33叶/td>
发布日期 2004-10-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枃

  为了保障我省蔬菜、水果、活畜禽及鲜肉、鲜奶、鲜蛋、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畅?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简?ldquo;绿色通道)。现通知如下:

  一、建?ldquo;绿色通道是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服务三农,优化我省鲜活农产品运销环境,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产?ldquo;走出?rdquo;战略,以实际行动落?ldquo;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p>

  二、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实行优惠政策。凡在本省境内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凭各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有效动物、植物检疫证以及运管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且货证相?免收所有普通公路通行贸整车运输本省鲜活农产品的本省营运性运输车?凭各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有效动物、植物检疫证以及运管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且货证相?通过高速公路出省收费站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各公路收费站要把开设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与抢险救灾紧急运输通道结合起来,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快速通行、/p>

  三、禁止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上路以?除武警、公安部门执行特殊任务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准随意迟滞和扣留车辆,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征任何其它税费。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对有超限超载行为?要记录违法行?教育或警告后尽快放行,不得滞留车辆、卸载和罚款,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等信息,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汇总后转到所属的车辆登记所在地,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和教育;对有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要按简易程序规定当场处?及时放行。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路产的要尽快处理后放?车辆损坏的要主动协助车主及时转车启运,防止鲜活农产品变质腐烂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p>

  四、鲜活农产品实施产地动物、植物检疫。当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对鲜活农产品的检疫和检疫证的发放要即到即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和刁难鲜活农产品检疫和运输,严禁弄虚作假。在动物、植物检疫证有效期内,全省任何地方不得重复检疫、/p>

  五、从事鲜活农产品运销的车辆驾驶人员和业主,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主动配合公路收费站人员做好货证核验工作、/p>

  六、加强监督检?保障绿色通道畅通有效。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ldquo;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并设立公开投诉电话,特别是对干扰绿色通道?ldquo;三乱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各级公安、交通、农业及动植物检疫部门要有相应的机构负责检查本系统、本部门执行绿色通道政策情况,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有关投诉问题。同?对弄虚作假领取、私自转让相关证件的要取消其使用资格,收回有关证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p>

  山西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004?1?日起开?从即日起执行有关优惠政策,并由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p>

  二○○四年十月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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