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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调整“酸角”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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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11-10 01:30:32 来源:甘肃省卫生?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997
核心提示:酸角列入了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002?1?附件2),作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进行管理。你省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酸角的食用安全性问题,如将酸角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开发利用,请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请批准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008?18叶/td>
发布日期 2008-08-07 生效日期 2008-08-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gsws.gov.cn/html/2/9/4630.htm
  云南省卫生厅9/div>
  你厅《关于调?ldquo;酸角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请示》(云卫发?00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div>
  酸角列入了我?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572.html">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002?1?附件2),作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进行管理。你省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酸角的食用安全性问题,如将酸角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开发利用,请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请批准、/div>
  此复、/div>
  二○○八年八月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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