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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卫法监发[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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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11-01 01:11:43 来源:国家中药品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911
核心提示:经研究,现就我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做如下调整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0]20叶/td>
发布日期 2000-01-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有关单位9/p>

  经研究,现就我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做如下调整:

  一、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9/p>

  1 免疫调节

  2 调节血脁/p>

  3 调节血糕/p>

  4 延缓衰?/p>

  5 改善记忆

  6 改善视力

  7 促进排铅

  8 清咽润喉

  9 调节血厊/p>

  10、改善睡真/p>

  11、促进泌乲/p>

  12、抗突变

  13、抗疲劳

  14、耐缺?/p>

  15、抗辐射

  16、减?/p>

  17、促进生长发肱/p>

  18、改善骨质疏杽/p>

  19、改善营养性贫血 20、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p>

  21、美容(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和油份(/p>

  22、改善胃肠功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润肠通便/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作用)

  除上述保健食品功能外的其它功能暂停受理和审批、/p>

  二、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功能不超过两个、/p>

  三、不再受理已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增补功能的申请、/p>

  以往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p>

  ?00年一月十四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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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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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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