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有关单位9/div>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式样见附件、/div>
附件??nbsp;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申请?/a>
4?nbsp;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5?nbsp;
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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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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