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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函?0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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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9-15 04:45:05 来源:全球法律法规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19
核心提示:对于已列入《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但企业未获我国注册的进口肉类继续受理进境检疫审批至2005??0日,产品仍只能用于熟制加工、/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食函?004?84叶/td>
发布日期 2004-10-27 生效日期 2004-10-2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9/p>

  《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9号公告,以下简称《规定?,已?004?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9/p>

  一、对于已列入《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但企业未获我国注册的进口肉类继续受理进境检疫审批至2005??0日,产品仍只能用于熟制加工、/p>

  二、对于《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ldquo;内包?hellip;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的要求延缓至12?日起执行(以货物启运日期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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