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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0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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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9-15 01:51:18 来源:广西卫生监督信息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77
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002?02号)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002?02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574&cid=361

四川省卫生厅9/p>

  你厅《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卫?00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p>

  一、使用氯氨进行水质消毒,属于加氯消毒范畴,其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游离余氯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规定,即出厂水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不应低?.3mg/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p>

  二、使用二氧化氯进行水质消毒不属于加氯消毒范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不需测定游离余氯,但需测定亚氯酸盐的含量,其含量不得大?.2mg/L、/p>

  三、应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进行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检验、卫生安全评价和监督监测工作。以往发布的文件与该规范不一致,以该规范为准、/p>

  此复、/p>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批复生活饮用?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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