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9/p>
你厅关于保健食品标签问题的紧急请?rdquo;(浙卫?002?6?收悉。经研究,现就《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0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文号。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加?ldquo;xx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通知》中要求标注文号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可由省级卫生部门发放,也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加?ldquo;xx保健食品许可项目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放、/p>
二、关于执行时问?003??日后生产的保健食品,必须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2003??日前生产的未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的保健食品,在有效期内允许继续销售、/p>
此复、/p>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