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卫生部关于委托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004?16?

卫生部关于委托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004?16?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9-03 09:04:20 来源:岳西县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131
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委托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的批复、/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004?16叶/td>
发布日期 2004-12-01 生效日期 2004-12-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hyxws.gov.cn/wsjd/zhengce/200612/145.html
  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异地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请示?黑卫法监发?004?68?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div>
  一、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地方性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的除外、/div>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从事委托或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活动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9/div>
  (一)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种类必须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双方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许可项目相一致,并通过订立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的形式明确双方食品卫生的责任及责任的期限、/div>
  (?委托方必须具备保证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卫生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委托生产加工普通食品的还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div>
  (?受委托方必须达到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各项卫生要求,且食品卫生信誉度为A级、/div>
  (?受委托方不得将接受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再委托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div>
  三、对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其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必须在标签和说明书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分别标注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文号等内容。此项规定于2006??日起实施,在此期限之前已出厂销售的可销售至该食品保质期结束、/div>
  此复、/div>
  二○○四年十二月一?/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委托批复生产加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