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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卫法监食发?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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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8-23 03:07:37 来源:广西卫生监督信息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468
核心提示: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卫法监食发?000?5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689&cid=361

上海市卫生局9/p>

  你局《关于人体母?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000?7?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p>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p>

  二○○○年五月十九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经营生产经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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