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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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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8-17 03:13:27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14
核心提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一、删除《中国名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总局令第124叶/td>
发布日期 2009-1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的决定》已?009?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通过   局 长  王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t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9/p>

  一、删除〉a href="//www.sqrdapp.com/law/law/qita/20100409/161288.html">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ldquo;出口创汇率?rdquo;和第十二条中?ldquo;和出口创汇水?rdquo;、/p>

  二、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其他内容做进一步修改、/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中国名牌检验检?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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