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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无证查处问题的复?质检办食监函[2010年]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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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8-03 03:46:48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16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无证查处问题的请示》(苏质监法函[2009]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监函[2010]239叶/td>
发布日期 2010-03-17 生效日期 2010-03-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p>

  你局《关于食品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无证查处问题的请示》(苏质监法函?009?7号)收悉。经研究,先答复如下9/p>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48号公告精神,2009??日以前生产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产品,不在无证查处范围内,在产品有限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p>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查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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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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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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