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关于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审评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注便函?007?51?

关于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审评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注便函?007?5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8-02 01:57:58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266
核心提示: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是指以多不饱和脂肪酸为功效成?标志性成分的保健食品,多不饱和脂肪酸是指分子中含二个及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应符合《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第九条的规定、/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注便函?007?51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是指以多不饱和脂肪酸为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保健食品,多不饱和脂肪酸是指分子中含二个及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应符合〉a title="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084.html">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不包括在上述定义的以油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产品应符合营养学理论,每日食用量不得超?0ml:/div>
  ⑵包装规格应以每人每月食用量为宜,最大规格不得超?00ml:/div>
  ⑶产品包装中应提供量具或在容器上标识刻度、/div>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 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怺/a>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8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