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9/p>
根据食盐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为缓解制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决定适当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相应提高产区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不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食盐出厂(场)价格(含税)每吨提高80元。调整后的食盐出厂(场)价格?a href="//www.sqrdapp.com/file1/file/upload/201008/02/10-46-40-80-105700.doc">附表一、/p>
二、相应提高食盐产区批发价格。食盐产区批发价格(含税)每吨提?0元。调整后的食盐产区批发价格见附表事/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