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质检总局2010年第75号公?

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质检总局2010年第75号公?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7-30 10:41:52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71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div>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总局2010年第75号公呉/td>
发布日期 2010-07-26 生效日期 2010-07-2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a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325.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泔/strong>》、〉a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2697.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a title="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2479.html">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公告如下:

  (一)肉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酒类(此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生产许可审批发证的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和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p>

  (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p>

  特此公告、/p>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更多相关法规链接请查看:国家部委及各省市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法规汇怺/a>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