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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监管职能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00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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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7-26 09:09:47 来源:广西卫生监督信息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701
核心提示:卫生部门负责食?包括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的要求是卫生许可审查内容之一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005?85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72&cid=361

海南省卫生厅9/p>

  你厅《关于我省拟调整保健食品监管职能有关问题的请示?琼卫疾控?005?9?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p>

  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004?3?及《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004?5?的精神,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的要求是卫生许可审查内容之一,你厅应继续承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及GMP审查工作、/p>

  此复、/p>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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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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