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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备案问题的批复(国质检标函[2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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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7-23 01:56:12 来源: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805
核心提示:关于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备案问题的批夌/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标函[2010]114叶/td>
发布日期 2010-03-11 生效日期 2010-03-1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p>

  你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备案问题的请示》(浙质?00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依据食品安全泔/strong>和国家标准〉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3/13822.html">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rdquo;,属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添加物,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p>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食品添加剂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品种应当按程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企业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据此,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备案不属于质监部门管理的范畴。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非食品类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p>

  此复、/p>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标准备案批复食品添加?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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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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