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a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968.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仿冒药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ldquo;板蓝?times;?ldquo;清开?times;等;有的非法添加药物原料;还有的夸大宣传,暗示具有治疗作用。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食品零售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9/p>
一、食品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a title="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539.html">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卫法监发?001?09号)第八条的规定,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其生产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p>
二、任何食品中不得添加〉a title="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572.html">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卫法监发?002?1号)所列的物品。除保健食品外,食品不得夸大宣传任何特定的保健功效、/p>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a title="行政许可?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325.html">行政许可泔/a>》和〉a title="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493.html">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泔/a>》及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越权审批食品,也不得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栏中擅自增加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以外的特定的食品名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通报、/p>
四、消费者如发现仿冒药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p>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