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2.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a title="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992.html">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泔/a>》的规定,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p>
特此公告、/p>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宙/p>
二○○八年九月九?/p>
为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现规定如下9/p>
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mg/100ml?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p>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p>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p>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009??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