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a href="//www.sqrdapp.com/law/law/qita/20100429/16307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现将有关的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事宜公告如下9/p>
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p>
?010??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10??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p>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