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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和《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91?【废止【/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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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7-02 03:21:06 来源: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05
核心提示:为加强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和规范新资源食品申报受理工作,卫生部组织制定了《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和《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div>
发布单位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忂/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2007]291叶/td>
发布日期 2007-11-28 生效日期 2007-12-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详情请查看: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的通知(国卫食品发?013?3?//www.sqrdapp.com/law/shipin/180068.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9/p>

  为加强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和规范新资源食品申报受理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814.html">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稊/a>》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815.html">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007?2?日起施行、/p>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p>

  陃span style="text-align: left">件: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稊/a>

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评价卫生行政许可新资源食?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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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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