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经研究,现将核酸类保健食品的不适宜人群?ldquo;痛风患?rdquo;更改?ldquo;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rdquo;。已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且不适宜人群?ldquo;痛风患?rdquo;的核酸类保健食品,自2008?1?日起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的不适宜人群须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rdquo;。请各省级局及时将更改事项通知辖区内的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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