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桇/a>

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桇/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6-21 02:32:03 来源9a href="http://www.gov.cn/yjgl/2006-01/18/content_162169.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中国政府罐/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43
核心提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div>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
吉林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6-01-18 生效日期 2006-01-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p>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671.html">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桇/a>?制定本预案、/p>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p>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交通运输事?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p>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一般分为四?I?特别重大)、II?重大)、III?较大)和IV?一?、/p>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p>

  本预案指导全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p>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维护公众的合法权?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仵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p>

  1.6 应急预案体糺/p>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p>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p>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的领导下,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政府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佛必要?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p>

  2.2 办事机构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p>

  2.3 工作机构

  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决定事项、/p>

  2.4 市州机构

  ??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p>

  2.5 专家练/p>

  省政府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p>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p>

  ??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p>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市/p>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和Ⅳ?一?,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p>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p>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p>

  3.2 应急处?/p>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报?最迟不得超?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p>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p>

  在境外发生涉及吉林省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p>

  3.2.3 应急响库/p>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市(?、部门开展处置工作、/p>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p>

  需要省政府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p>

  3.2.4 应急结杞/p>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p>

  3.3 恢复与重廹/p>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p>

  3.3.2 调查与评?/p>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p>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p>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p>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p>

  4 应急保際/p>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p>

  4.1 人力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p>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佛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p>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p>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p>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p>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完善应急工作程?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p>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p>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省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p>

  4.6 交通运输保際/p>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确保运输安全畅這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p>

  根据应急处置需?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开设应急救?ldquo;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p>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维护社会秩序、/p>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p>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确保人员安全、/p>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完善公用通信?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p>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p>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提高我省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p>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p>

  5.2 宣传和培?/p>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p>

  5.3 责任与奖?/p>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p>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p>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及时修订本预案、/p>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p>

地区9/font>吉林
标签9/font>预防应急预?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