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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发?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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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6-14 09:48:04 来源:卫生部办公?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920
核心提示 为保障卫生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卫生信息系统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需汁/div>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办发?009?25叶/td>
发布日期 2009-12-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9/p>

为保障卫生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卫生信息系统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1号),结合卫生系统业务特点,我部制定了《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并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附件?nbsp;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认定体系认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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