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中心检验所9/p>
为严厉打击使用冰醋酸、色素、香精香料等勾兑生产果醋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a href="http://law.m148.com/452872/">关于监督检查果醋饮料生产企业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9]6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果醋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检查对豠/p>
辖区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果醋生产企业、/p>
二、企业现场检?/p>
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原辅材料采购情况,核实有无采购果醋产品不得使用的冰醋酸、色素、香精香料等原辅材料,是否对采购的每一批次的原辅材料进行查验,是否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原辅材料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是否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进货日期及供货者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二是生产车间及生产记录,核实果醋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严禁使用的冰醋酸、色素、香精香料等原辅材料;三是出厂检验情况,核实出厂产品是否按规定逐批检验,并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四是有无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p>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p>
(一)对每家果醋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其中,抽样工作由企业所在地质监局负责,检验工作统一由省中心检验所承担?1?日前,负责抽样的质监部门应将样品送达省中心检验所、/p>
(二)抽样方案见附件1.
(三)抽样时应向企业支付买样费,并索取有效凭证,抽样单位先行垫付的买样费与省中心检验所结算、/p>
四、其他要汁/p>
1、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质监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p>
2、各设区市质监局应于11?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省质监局监督处,省中心检验所?1?0日前将检验结果上报、/p>
联系人:陈剑,联系电话:0591-87870362,邮箱9a href="//www.sqrdapp.com/law/mailto:jd350000@fjqi.gov.cn">jd350000@fjqi.gov.cn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9/p>
附件2:检验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