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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问题奶粉彻查工作的通知(京卫法监字?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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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4-29 10:23:59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91
核心提示:【发布机关】北京市卫生局【法规类型】通知 【发布时间 2010-2-1【实施时间 2010-2-1 【文 号】京卫法监字?010?4 【效 力】[过期] 【来 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来源链接 http://zfxxgk.beijing.gov.cn/columns/81/5/216589.html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京卫法监字?010?4叶/td>
发布日期 2010-02-01 生效日期 2010-02-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9/p>

  根据2010??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家食药局、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餐饮服务乳制品消费安全,市卫生局决定?010??日至2?0日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为期十天的彻查问题奶粉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

  一?nbsp;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彻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照法定职能,在餐饮服务环节主动出击,切实做好问题奶粉的彻查工作。市卫生局成立由于鲁明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p>

  二、结合餐饮服务特点,全面开展检?/p>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市卫生局《关于加?010年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京卫法监字?010?号)的要求,全力做好彻查工作。一是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彻查工作,注重与其他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二是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对是否使用了问题奶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控制要求,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三是对2008年查处三鹿奶粉事件时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奶粉处理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四是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餐饮单位以及小餐馆为重点,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以及发现的其它违法行为,必须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33355.html">食品安全泔/a>》及〉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2697.html">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侊/a>》从严处罚。五是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部分区县监督所对餐饮服务环节的乳制品进行抽检、/p>

  三、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彻查信息报?/p>

  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日起??0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区县卫生局按照市食品安全办的统一格式要求,每?6时前将当日问题奶粉清查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整顿情况(包括电子版及文字版)报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1?0时前,请各区县卫生局将问题奶粉彻查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文字版报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内容应包括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各类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请各区县卫生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报送资料应由主管局长签字、/p>

  联系人:赵婧 电话及传真:83970713

  Email9a href="//www.sqrdapp.com/law/mailto:faguic@bjhb.gov.cn">faguic@bjhb.gov.cn

  二○一○年二月一?/p>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过期餐饮服务奶粉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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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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