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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公?009年第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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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09-07-16 04:05:18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56
核心提示:根据《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商务 ?008年第10号),商务部对《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div>
发布单位
商务
商务?/div>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009年第50叶/td>
发布日期 2009-07-10 生效日期 2009-08-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商务 ?008年第10号),商务部对《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鲜奶、奶粉和乳清(具体目录见附件1)纳入《目录》,?009??日起对上述品种实行进口报告管理、/p>

  二、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鲜奶、奶粉和乳清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p>

  三、进口鲜奶、奶粉和乳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直接抄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备案登记表见附?、/p>

  四、进口鲜奶、奶粉和乳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商务 ?008年第10号)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p>

  五、商务部每半个月一次(遇节假日顺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专?rdquo;发布有关进口信息、/p>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p>

  附件9font color="#000000">1.鲜奶、奶粉和乳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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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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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产?nbsp;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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