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7595.html" target="_blank">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015?0?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工作、/p>
二、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p>
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p>
特此公告、br />
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栶/a>
2.《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说?doc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