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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卫监督函[201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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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5-24 09:06:15  来源:卫生部关于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  浏览次数:8176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商请将小麦苗与大麦苗同列为普通食品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12]91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2013]17号
发布日期 2013-01-22 生效日期 2013-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商请将小麦苗与大麦苗同列为普通食品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12]91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此复。

  卫生部

  2013年1月2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批复 大麦 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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