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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006版)修改?国质检食监函?0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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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7-30 02:23:39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787
核心提示:根据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007?74号)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卫法监发?002?1号)规定,蜂胶产品应做为保健食品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再包括此类产品。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相应修改,发布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006版)修改单、/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食监?006?46号附仵/td>
发布日期 2006-12-27 生效日期 2006-12-2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2-04-29
属?/th> 规范性文仵/td> 专业属?/th> ,
备注 废止依据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7294.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0, 102, 153); font-size: 12px;">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022版)》的公告 (2022年第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p>

  根据卫生部〉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102.html">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007?74号)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卫法监发?002?1号)规定,蜂胶产品应做为保健食品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再包括此类产品。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相应修改。现将修改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蜂胶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清理,撤回蜂胶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p>

  特此通知、/p>

  附件:《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p>


  附件:《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第1号)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内容如下: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蜂产品制品指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蜂花粉的提取物、混合物,或以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蜂花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物质(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植物提取物、其他食品等),经科学加工而制成的具有蜂产品基本特性的产品、/p>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稊/p>

  2. 蜂产品制?/p>

  蜂产品制品的工艺流程中将蜂胶提取去杂删除、/p>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ldquo;2. 原料蜂胶中药物残留或重金属超?rdquo;删除、/p>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4. 蜂胶删除:/p>

  七、检验项?/p>

  蜂产品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第5?ldquo;总黄酮含?rdquo;和第9?ldquo;?rdquo;检验项目删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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