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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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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7-16 16:32:23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19394
核心提示:为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卫生部制定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的公告,公告中规定:现行食品标准中规定的大肠菌群指标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2003)进行检测;以“MPN/克或MPN/毫升”、“CFU/克或CFU/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2008)进行检测。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2009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09-10-26 生效日期 2009-10-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ov.cn/gzdt/2009-11/13/content_1464264.htm

    为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现公告如下:

    现行食品标准中规定的大肠菌群指标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2003)进行检测;以“MPN/克或MPN/毫升”、“CFU/克或CFU/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2008)进行检测。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食品标准 检验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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