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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26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 (豫市监提案字〔2024〕22号)

臧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您的提案内容,对过期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客观透彻,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作为主办单位,会同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专题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加强过期食品日常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对临期食品的日常巡查,严格执行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同时,持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倡导节约理念,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临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品种,坚持以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整改存在问题、防控安全风险为导向,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或调换包装等方式重新上市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二)深入推进现代食品流通体系建设。近年来,各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物流、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食品流通渠道信息化管理,大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指导企业数字化动态掌握商品临期程度。将食品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主要信息录入企业管理系统,根据不同商品及不同临期程度在系统中录入相对应折扣比率,过期下架前将商品出清完毕,下架开始前仍未出清的根据系统提示保证及时下架,避免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二是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遴选确定100家规模影响较大的零售企业作为省商务厅重点联系企业,密切政企沟通,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以行业龙头为主体带动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正确处置临期食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推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发展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冷库、速冻加工线、冷藏车等冷链设施等项目建设,以高效的物流体系,解决食品安全贮存运输难题。

(三)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及行业协会的力量,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为重点内容,深入学校、企业开展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居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2023年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全省累计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单行本、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页等各种宣传资料4万余份,印刷张贴标语4000余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典型案例、监管经验做法、监管成效等各类信息1万余条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鼓励群众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推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制度,参与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下一步落实委员建议工作打算

(一)关于“强化治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等部门将积极组织开展过期食品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并重,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整治力度,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篡改生产日期、假冒伪劣食品冒充临期食品、将过期食品二次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过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重点管控品种,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制度重要内容,指导有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在专区张贴醒目提示相关标识,规范填写过期食品处置记录,进而从源头上杜绝销售过期行为的发生。

(二)关于“扶持企业,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建议。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科学化、信息化产品管理能力,切实减少食品过期经营情况发生。一是强化智慧引领。加快推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着手推广食品追溯信息系统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食品日期等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管理,临期自动预警,消除人为疏忽因素影响。二是进一步加大食品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食品现代流通网络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培育食品流通主体,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力度,积极引导一批品牌知名度高、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以规模化及集约化来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

(三)关于“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强化临期、过期食品合理利用,最大程度避免食品浪费及造成环境污染。一是借鉴苏州经验,鼓励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大型食品企业和商场超市加强对接,提高临期食品处置能力和交易规模。二是拓展临期、过期食品处置利用方式,商务、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健全临期食品捐赠机制,通过公益捐赠、食物银行等方式,让临期食品物尽其用;发掘临期、过期食品再生饲料、工业原料、堆肥等用途,通过循环再利用,弥补厂商利润损失。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销毁处置机制,加快不合格食品集中销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实现集中销毁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着力解决各地食品销毁方面短板。

(四)关于“加大宣传,设立过期食品有奖举报制度”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客观公正普及临期、过期食品科学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减少不必要的食物浪费。利用“豫食考核APP”、微信公众号及短信等形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发布风险提示及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小知识,提升食品经营者对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从主观上建立标准意识和规范意识。大力推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和完善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6月6日

   豫市监提案字(2024)22号(食品经营处)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26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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