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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废止 《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宁安委〔20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3年12月27日,市安委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宁安委办〔2023〕73号)。经研究,决定废止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宁安委〔2019〕18号)。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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