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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地)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经清理,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4件。

附件:   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doc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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