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四川省自动售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自动售卖机等设备的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办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与备案要求,规定了部门职责和监督管理措施。经营者需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许可或备案,省外经营者在川开展业务前也需报告。县级部门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跨区域经营者的信息将被通报至设备放置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办法》旨在通过细化管理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办法》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6日。